FTC诉高通案或改变专利许可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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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法官露西针对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诉美国高通公司垄断纠纷案作出了有利于FTC的判决,判决高通公司败诉,并对高通公司提出多项要求,包括不得以芯片供应为威胁与客户进行专利许可协议谈判;以公平、合理、无歧视(FRAND)原则向调制解调器芯片供应商提供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不得签署芯片独家供应协议;接受7年监管等。

  该案宣判后,高通公司立即发布声明,表示强烈反对,将寻求立即中止联邦地区法院判决的执行,并向美国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

  该案判决是高通公司和苹果公司达成和解之后,通信行业的又一起爆炸性新闻。有观点认为,该案判决有可能导致高通公司与苹果公司刚刚达成的和解协议再生风波。还有观点认为,该案判决可能会影响高通公司按整机售价为基础的专利许可模式。

  在该案庭审期间,苹果公司首席诉讼律师、副总裁诺琳.克拉尔表示:“庭审中,多家企业都出庭作证,其中包括爱立信、英特尔、摩托罗拉等多家企业,这些公司的证词高度一致,表示如果不能满足高通公司的专利许可条件,高通公司就会终止向他们提供芯片,这属于滥用芯片市场的支配地位。”

  对于苹果公司当时的观点,高通公司并不认同,高通公司高级副总裁马克.斯奈德表示:“我们只看到了一部分证人提供的部分证言,这些证言都是FTC挑选并提交给法院的,且属于对他们的主张有利的部分。实际上,这些证人还提供了很多其他证言。这些来自同样证人的证言将证明,高通公司从未做出任何有损这些公司利益的行为。”

  在美国摩尔观察者公司创始人帕特里克.穆尔黑德看来,法院很有可能会推迟执行该案判决,因为在该案审理过程中,法院和FTC都没有成功证明消费者、芯片厂商和手机厂商受到了高通公司的伤害。法院的判决只会让事情更复杂,原本从整机角度进行授权是很简单的,如果改变这种专利许可模式,目前的很多手机厂商,特别是中小手机厂商需要针对手机里的众多技术逐一获得专利许可。这种专利许可模式会使大型纵向集成的手机厂商受益,但不利于中小手机厂商的发展。(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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